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紧迫繁重的背景下,其战略意义更加突出。
我国原有的经济发展方式主要靠两个力量来推动,一是大量的廉价物资和劳动力资源投入,二是大量的出口需求拉动。这种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虽然带有很强的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有其客观必然性,但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原有经济发展方式的脆弱性进一步暴露出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为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走上可持续健康发展轨道的关键之举和根本出路。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大范围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大力加强科技支撑,关键就是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在这一过程当中,知识产权战略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一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专利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专利受理和审查业务取得新进展,知识产权执法和维权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对知识产权战略的认识和重视明显提高,初步建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相关制度和机制等。
同时也应该看到,新时期、新形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与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在继续加大专利研发、申报、认定、保护力度的同时,应抓紧在解决以下两个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一是“重申报、轻转化”,我国专利累计申请量现居世界前列,其中有些已经达到国际主流技术前沿,但相当多的专利技术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重专利、轻标准”,标准在当代技术发展和产业竞争中越来越关键,往往谁主导了技术标准,谁就占据了产业发展的最高端。我国企业在国际标准制定中还缺乏充分的话语权,一些具有优势的专利未能上升为标准,因此在当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化实施,一方面着力完善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引导和鼓励企业以专利技术为基础开展技术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订立国际标准,实现专利与标准的有机融合,使我国的专利技术更多、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