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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季节,记者来到浙西南山区的松阳县采访,发现当地以改造农村破旧房为抓手,破解农村建房难,同步拉动了农村内需、促进了农民就业。在近日召开的浙江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松阳的经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松阳现有人口23万,其中农民20万。近年来,虽然新农村建设力度逐年加大,但松阳农民居住条件仍未根本改变。
偏远山区如何走出一条保增长、保民生、扩内需、拓空间的新路子?松阳县决定从改造农村破旧房入手,拉动内需、保增长。松阳县委书记林健东告诉记者,这项工程始于2008年,围绕“改造拆除破旧房,重新规划建新房,腾出空间促发展”的思路,去年全县实施28个农村破旧房改造、5个整村搬迁和156个自然村撤并项目,累计拆除旧房3065户、全县10269位农民告别了破旧房。今年的改造规模更大,改造项目55个,计划改造5272户、批建新房2636户。
破旧房改造已成为一项民心工程。松阳开展的农村破旧房改造,可概括为“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一户一宅、统一标准”。农民必须拆除破旧房、注销权证后,重新安排建房用地。严格控制建房用地面积,1至3口之家不超过75平方米,4口之家不超过85平方米,5口及以上的不超过125平方米,保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新农村建设成效。
二是坚持“村当业主、农民自愿”。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担任业主,全面负责破旧房改造的组织实施。
三是坚持“政策引导、重点扶持”。强化专项扶持和项目扶持,对连片拆除破旧房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村集体50元,每建一幢新房补助5000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把农村破旧房改造与建设用地复垦、农民异地转移有机结合,复垦耕地归村集体所有,耕地指标由县土地收储中心收储,每亩补助4万元和1000元地力培育补助。
四是坚持“因村制宜、分类实施”。在平原农村和山区中心村,通过连片拆除破旧房、闲置房,重新规划建新房,多余土地复垦为耕地或用于人口内聚外迁,开展破旧房改造;在自然村和山区小规模行政村,以整村搬迁和自然村撤并为重点,推动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闲置宅基地复垦为耕地,不易复垦的则恢复生态。
农村破旧房的改造,带来了松阳农村面貌的彻底改变。陪同采访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忠伟认为,松阳农村破旧房改造,除了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之外,还同时缓解了农民建房难,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扩大了农村内需,促进了农民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拓展了发展空间。
2008年,松阳实现农民异地转移1638户、5767人,是2007年的3.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8%,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增收最快的一年。今年一季度,该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2%,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5.6%,农村消费增长21.8%,增速首次超过城镇。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引导农民拆旧建新,更是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内需的启动器。以农民建设一幢占地85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的新房估算,一般投入都在15万元以上,至少拉动10个以上相关方面的消费需求,需要7个以上工种参与建设。从2008年至今,松阳在农村破旧房改造上投入的资金总计已超过3亿元,拉动农民建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行业消费6亿多元,为6000多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今年的改造项目全部实施后,预计可以拉动农村8亿元至10亿元的消费需求,创造1.2万多个就业机会。
本报记者 黄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