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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发布《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
探索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新路
本报记者 赵晓强

  对“三农”金融业务实行事业部制改革,有利于农行落实服务“三农”的战略定位,提高“三农”金融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系统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三农”金融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支农惠农政策效果。

  为探索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新路,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并同时发布了《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据此,中国农业银行将建立三农金融部,对“三农”和县域业务实行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并在今年重点抓好在甘肃、四川、广西、福建、浙江、山东、重庆等7省区市所设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深化试点工作。

提高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水平

  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引》涉及三农金融事业部制的组织架构、经营机制、监督管理等内容。《指引》重点包括:一是明确三农金融部是以县域为维度设立的事业部;二是对事业部的组织架构和治理机制作出规定,要求农行逐步建立有效的三农金融部、三农金融分部、三农金融营业部(县域支行)的条线型垂直管理体系;三是对三农金融部的单独核算和自我激励约束的经营机制提出规范要求。 

  《指引》还规定,银监会依法对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监测与考核三农金融部的业务发展、经营绩效和审慎经营等情况,并对三农金融部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评估。各派出机构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对辖内农行三农金融分部和三农金融营业部(县域支行)实施审慎监管。

力争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

  能否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一直是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话题。《指引》和《试点方案》在三农金融部的风险控制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有充分的考虑。

  根据《试点方案》,三农金融部在积极开展“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同时应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做到业务增长与风险控制相适应,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确保实现“三农”和县域业务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

  三农金融部的不良贷款占比应持续控制在5%以下,同时,三农金融部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09年,三农金融部拨备覆盖率不低于80%,之后逐年提高,3年内达到130%。

  《指引》制定了三农金融事业部3项经营绩效监测与考核指标,即资产回报率、营运资本回报率和成本收入比。三农金融部的资产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应达到0.5%,之后逐年提高到0.8%以上;三农金融部的营运资本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应达到10%,之后逐年提高到12%以上;三农金融部的成本收入比从财务重组完成次年起应控制在50%以下。

  《试点方案》规定,对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突出的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增加其经济资本,扩大其经营权限和业务范围。对经营持续恶化的三农金融部单元采取机构降格、调整高管职务和薪酬、收缩业务范围、内部合并或关闭等措施。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发布后,银监会将持续监测、评价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发展和运行情况,促其审慎经营和规范运作,提高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与水平,确保农业银行股改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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