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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做强邮政物流产业 拉动农村消费需求
本报记者 薛志伟

  5月2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并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施行。这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一个重要步骤。

  为什么要出台《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其重大意义何在?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

农村邮政物流优势明显空间巨大

  之所以出台这一政策,是因为农村物流市场广阔,需要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共同发展,而农村邮政物流具有明显的优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整个农资市场的规范和繁荣发展。目前,我国农资经营已形成由供销社农资公司、农资生产企业、大型商贸企业等多种市场主体,多种流通渠道共同参与的格局。但是,很多地方的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仍然比较落后,存在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问题。

  自2003年以来,随着邮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邮政企业加快推进速递物流专业化经营,大力开发农村市场,已经成为服务“三农”的骨干力量。全国约1740个县(区)、2.6万个乡镇、23万个行政村开展了邮政农资物流配送服务,累计配送农资和日用品450多万吨,商品总额280多亿元。去年,邮政农资分销配送业务实现收入约8.5亿元,在整个邮政物流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达到了30%。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农村邮政物流逐步形成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支撑”的农村物流综合服务模式,受到广大农民、涉农企业以及各级政府的欢迎。

  但是,当前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从全国来看,邮政物流农资产品的销售总额占全国农资产品销售总额的比例很小。相对于传统的农资销售渠道,邮政物流的业务规模还相差甚远,农村邮政物流开拓市场尚有很大空间。各地邮政企业经营农药等业务的资质不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存在困难;网络配送能力和农资储备能力不足,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缺乏后劲;农村邮政物流业务范围和品种还不够丰富,等等。这些,都迫切需要国家从政策层面给予支持和引导。6部委的联合发文,就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

  这位负责人指出,该《意见》明确提出了农村邮政物流的发展目标,即: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完善经营机制,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

五条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政策

  同时,《意见》提出了“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加强规划引导”等5条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政策。就此,这位负责人进一步做了详细解读。

  “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是,力争在2012年前全部完成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切实加强村邮站的建设。

  目前,全国大部分乡镇邮政局所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破旧简陋,亟须改造,约有17%的乡镇还未设邮政局所。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已经安排专项资金进行邮政局所的改造。这次《意见》继续对农村邮政局所建设提供支持,要求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争取用3年的时间构建覆盖全国所有乡镇的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的具体措施是,明确邮政企业及其加盟连锁的“三农”服务网点具备农药经营资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对农药、种子等农资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

  目前全国只有13个省(区、市)邮政公司取得了含农药分项或全部的农资经营许可,按照《意见》的要求,各地邮政企业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解决了经营资质问题,工商部门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给邮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创造了便利条件。

  “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的亮点是,简化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的工商登记手续,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点给予重点考虑。

  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有17个地区的7689家邮政企业通过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验收并获得国家的资金补贴。但是,邮政部门设立的以经营农资为主的自营店和连锁加盟店遍布城乡,数量较多,亟须国家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覆盖面。按照《意见》的要求,商务部门在落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目标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要给予重点考虑;准许计划单列城市邮政企业直接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

  “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提出了许多强农惠农举措,如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工作,支持邮政农资配送中心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等。

  农资配送业务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特别是春秋季肥料供应旺季,占用资金量更大,邮政靠自有资金难以解决。《意见》提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2006年财政部专门印发了《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完善规划引导机制”将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三农”网点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鼓励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

  邮政企业一直积极发展农村物流服务,拓展服务内涵,但以往缺少国家的统一规划和系统扶持。例如,很多地区的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三农”网点还没有纳入当地的新农村建设规划;邮政物流目前主要是与基层农技专家和农资厂家合作,亟须建立与各级农技推广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农业部门的支持和指导;邮政农村物流与地方物流园区建设规划衔接不够,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意见》提出,农业部门要鼓励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加强对邮政的培训和指导,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推动邮政物流与农技推广工作取得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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