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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医疗卫生系统到2011年全面禁烟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日前,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印发《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决定提出,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

  决定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制定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的具体工作计划;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到2010年逐步建立健全地方从省到县、军队从军区级单位到团级单位各级控烟工作网络。

  决定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军地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评优指标;要将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给予经费支持。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卫生城市(镇)、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及部队文明卫生军营建设,加强控烟宣传和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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