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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务部:
零售场所改进服务配合“限塑”
本报记者 瞿长福

  “限塑令”实施一周年之际,商务部商贸服务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实施后,大中城市的商品零售场所基本做到了按照国家标准采购和销售塑料购物袋,并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实行有偿使用。南京、上海的一些集贸市场还在场内单独设立摊位专营塑料购物袋和预包装袋以方便消费者。由于各地措施得力,“限塑令”成效显著。

  “限塑令”的主要成效之一是大中城市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大幅减少。商务部介绍,“限塑令”实施后,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均大幅度减少,其中,超市“限塑”效果最为明显,塑料购物袋减少量平均在75%以上。据沃尔玛介绍,沃尔玛全国106家门店塑料购物袋减少量平均在80%以上;湖南省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去年6月份每天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为48.5万个,《办法》实施后平均每天只使用5.7万个,同比下降88.2%;上海市农工商超市以前每天塑料购物袋使用量约100万个,现在一天购物袋使用量不到10万个,下降了90%;太原美特好、华联等超市塑料购物袋减少量均在80%以上;青海、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等省区市塑料袋使用量的下降幅度也在75%以上。 

  商品零售场所改进服务配合“限塑”。上海沃尔玛超市在“限塑令”颁布后,实行了购物篮、购物车免费出租服务;太原沃尔玛超市推出1个月的“10换1”活动,消费者购物时使用环保袋满10次,可免费换取一个同等款项的可循环使用的购物袋;一些商业企业设置“顾客商品整理台”,为顾客准备了打包用的剪刀、包扎绳、胶带、打包机和废弃的纸箱,免费为顾客提供服务等。

  不过在“限塑”总体状况良好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一些集贸市场、流动摊点仍存在免费提供塑料袋甚至提供非标塑料袋的情况,超市内销售的布制购物袋销量一直不大,而且手撕平口袋的消耗也有增加的趋势。对此,商务部商贸服务司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部署宣传,加强检查督导,使“限塑”效果深入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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