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塑令”政策发布一周年之际,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限塑令”政策发布以来,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拥护。政策实施后,绝大多数商品零售场所都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采购销售塑料购物袋,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实行有偿提供。与政策实施前相比,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明显减少,其中商场和超市最为明显,减少量在75%以上。
据有关行业协会调研测算,如按目前超市塑料袋使用量减少三分之二左右计算,每年可减少塑料消耗27万吨以上,相当于节约石油160万吨。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虽然“限塑”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不合格塑料袋来源控制还有待加强。“限塑令”的出台以及塑料购物袋等相关标准的发布,对塑料袋产品提出了准入条件,从源头上限制了不合格塑料袋的产生。但因为塑料袋生产企业规模小、数量多,还有很多的家庭作坊式生产,因此监管难度比较大。二是集贸市场成为“限塑”工作的薄弱环节。目前,超市和商场的塑料袋使用量明显减少,但在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路边商贩等仍存在违反“限塑令”规定,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有的还在使用超薄和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三是部分消费者的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不理解,自带购物袋的习惯还没有形成。
今年6月1日是“限塑令”实施一周年,为巩固现有成果,抓好抓实“限塑”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6部门已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限塑”专项检查,并对问题严重、屡查屡犯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研究提出下一步加强监管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这位负责人强调,巩固现有成果,制定长效机制,加大对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大宣传教育是下一步“限塑”的重点。一是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围;二是要重点加大对集贸市场、零售摊贩、个体工商户等商品零售场所的监查力度;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替代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据了解,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场馆以及奥运酒店使用的共505万个塑料袋,都是新研发的全生物降解环保塑料袋;四是继续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消费者自觉养成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
文/本报记者 苏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