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1日讯 记者苏民从国家发改委获悉:“限塑令”实施近一年来成效显著,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明显减少,其中商场和超市最为明显,减少量在75%左右。据有关协会调研测算,如按目前超市塑料袋的使用量减少三分之二左右计算,每年可减少塑料消耗27万吨以上,相当于节约石油160万吨。
200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列为淘汰类产品,禁止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制定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制定发布了《塑料购物袋》等相关国家标准。各地在加强塑料袋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检查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倡导消费者自觉养成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
为巩固现有成果,抓好抓实“限塑”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限塑”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查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加强监管的政策措施,确保“限塑”政策的有效实施。
(相关报道见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