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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本报北京5月17日讯 记者任意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分别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认定承担各类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定点培训机构的相关情况统一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培训资金,根据培训专业的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按照培训的课时数合理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要建立培训补贴审核公布制度。要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监督。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将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调整完善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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