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活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历程,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
一是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大约用了15年时间,通过扩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措施,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始分离。
二是制度创新、机制转换阶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此后至党的十六大的10年间,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转向制度创新、机制转换,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大放小,对国有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国有企业社会负担重、历史包袱多、企业冗员严重等问题也得到初步解决。但是,困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并没有突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多头管理、出资人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仍然制约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三是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针对长期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和问题,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央、省、市(地)3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相继组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相继出台,在国有企业逐步实施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进一步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经过不断深化改革和机制转换,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有经济的运行质量和发展速度有了显著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大大增强。 (靳 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