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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部委信息
财政部: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14日起发行

财政部:

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14日起发行

  本报北京5月13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13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计划发行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85.9亿元。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期限1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0.89%,2009年5月1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18日发行结束,5月20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0年5月14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财政部:

三地合计131亿元地方债14日起发行

  本报北京5月13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13日发布公告,决定代理发行湖北省、四川省和大连市地方债合计131亿元,债券期限均为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1.71%。

  根据财政部公告,此次发行的2009年湖北省政府债券(二期)发行面值为31亿元,四川省政府债券(二期)发行面值为90亿元,大连市政府债券发行面值为10亿元。

  公告指出,三地地方债统一于2009年5月1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18日发行结束,5月20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5月14日(节假日顺延),2012年5月1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三地债券在2009年5月14日至5月18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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