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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卫生部公布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方案

  本报北京5月9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患者转运过程中传播,卫生部制定并公布了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转运方案指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医疗机构需转运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急救中心(站)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

  转运方案要求,急救中心(站)应当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采取洗消措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

  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站)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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