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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标准时点是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零时

  据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中国政府网6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通知指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通知提出,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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