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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券商如何看待创业板
强化保荐机构责任 提高上市企业质量
本报记者 贾 伟

  为完善创业板市场的制度体系,证监会日前发布了修改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券公司相关人士纷纷表示,这两个《办法》的修订内容符合创业板企业特点,特别是对创业板发审委中增加的行业专家的修订非常必要。

加快IPO审核速度

  国信证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A股创业板市场面临着境外市场的竞争,不少境内企业选择到境外创业板上市的考虑主要是基于时间、程序等因素,因此,境内创业板正式启动后,创业板IPO的审核速度应尽量加快。

  联合证券的相关负责人同样关注审核速度和效率问题。相关人士表示,由于面临境外市场的竞争,创业板的IPO审核应保持快速高效的状态,应提供给上市公司更市场化的估值和定价;同时应给予上市公司更快速的融资渠道、更宽松的条件。

  平安证券的高管表示,在目前时点推出创业板较为合适,但创业板推出的步骤应进一步加快,应有一个清晰的时间表。

强化保荐机构责任

  西南证券的高管认为,应尽快明确投资者准入标准和程序,包括资金规模、投资偏好、过往经历、交易规则、风险认识等准入要素。合理建立保荐机构、保荐人的保荐责任,突出对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真实性的持续督导。

  宏源证券投行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发布的两个《办法》,主要加强了监管环节,目的是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对于延长创业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期间,该负责人指出,由于创业板企业大部分都是处在成长期的企业,盈利模式还不成熟,规模也小,因此,增加了一年的督导期后,保荐机构不仅可以对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等进行持续督导,而且也给保荐机构增加了时间去帮助企业完善其内部的公司治理,提高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创业板公司良性发展。 

行业专家非常重要

  对于在发审委办法中增加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申银万国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行业专家将会筛选出真正的质量好的上市企业,因为从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的角度看企业和行业专家的视角看企业是完全不同的,保荐机构侧重于企业的发行上市,会计师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律师则从法律的角度,而行业专家则是从行业的发展角度来看企业,可以对行业容量、企业的成长前景和盈利能力作出更贴切的判断,因此,行业专家非常重要。

  广发证券投行综合部负责人表示,创业板企业多是技术和模式创新性较强的企业,因此,增加熟悉行业技术和管理的专家,将会使创业板企业的审核更加公平、公正。

券商可借创业板增收

  国泰君安证券的研究报告认为,从短期来看,创业板的启动将给证券公司的经纪、承销、自营和直接投资业务带来直接获益。据国泰君安测算,2009—2010年,创业板给证券公司带来的收入可分别达到10亿元和70亿元,2010年增量收入的贡献度约为5%。从长期来看,贡献度可望达到10%。 

  关于直投业务,国泰君安认为,承销商角色可成为券商获取股权的重要优势,在创业板发行项目中占据优势的券商,在直投业务上也将取得5%—10%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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