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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4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龙江评出首批“老字号”企业

  本报讯 记者乔文汇、通讯员贾鸥报道:为保护老工艺、老品牌,推动“老字号”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黑龙江省开展了“龙江老字号”评选工作。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日前首批共44家企业获此称号。

  黑龙江省十分重视“老字号”的保护推广工作,实施了“振兴老字号工程”。据介绍,这次获评企业的共同特点是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沿袭和继承了优秀的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历史痕迹、拥有独特的工艺和经营特色,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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