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问题是关系世界和平、国家稳定、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能否妥善解决民族问题,关系人民的幸福、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艰辛探索、长期实践和反复比较中,在充分考虑历史渊源和现实条件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性地选择了民族区域自治,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道路。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推动了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谱写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新乐章。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创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我国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的重大成果,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要求,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这项制度创造性地把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有机统一起来,既尊重了我国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历史传统,又正确反映了现实国情的客观要求;既充分考虑了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等经济因素,又充分考虑了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等政治因素;既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精神,又反映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
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凝聚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和心血,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最可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民族区域自治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但其精神和价值超越了国界。这种对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模式的发展创新,形成了独特的“中国经验”,为世界各国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充分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我国民族问题只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逐步解决。因此,在民族工作中,我们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阶段,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凸显,要求我们必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们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高度,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导下,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伟业上来,不断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