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4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调整信贷结构 促进经济发展”系列报道
提升金融服务 着力改善民生④
□ 本报记者 王 璐

  央行和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扎实做好就业、助学、灾后重建等改善民生类的信贷政策支持工作。这项政策的出台,既是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客观需要,也是金融机构改善信贷结构的内在要求。

  在中央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中,既有加快实施重大民生工程等直接惠及民生的举措,也有一系列间接造福于民的措施。此后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国家公布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中,改善民生分量最重:保障性安居工程2800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3700亿元,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400亿元。

  有关专家认为,将货币信贷更多地向推动创业、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和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倾斜,不仅有助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加大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而且也是有效抑制经济下行趋势的需要。当前,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国经济依然面临严峻的形势,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压力依然很大。此时,通过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加大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意在保持总量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提高金融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这是沉着应对危机和挑战的必然要求。

  改善民生类贷款是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过去一段时间里,银行信贷资金增长比较快,投放比较集中,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主要集中于商业性贷款,对就业、助学、灾后重建等改善民生类贷款的投入相对不足。如果不注重信贷结构调整,将可能带来一定的金融风险。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是挑战,也是促进信贷结构调整的契机。在当前的宏观调控过程中,金融业只有以信贷结构的优化实现信贷总量的合理稳定增长,才能切实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增强对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持。

  央行和银监会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对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就业人群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金融支持帮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加大对优势小企业的支持,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我们看到,金融业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行动,促进信贷资金流向民生领域,用于帮助农民工就业、灾后重建和农业小企业等方面。去年冰雪灾害后,中国银监会迅速发布《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在审批程序简化等方面做了具体部署,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和维护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灾后恢复重建信贷资金,要重点保障煤电油运特别是地方局域电网重建,以及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农户春耕备耕的合理资金需求。汶川地震发生以后,央行、银监会及时发布了《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总的信贷投放规模之内优先满足灾区信贷支持资金需要;在许多省区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在积极创新信贷模式,来解决农民工返乡就业、企业资金链缺口等新问题,帮助他们共渡难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加大对就业、助学、灾后重建等改善民生类的信贷政策支持力度,既有助于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又是金融业的责任,改善民生类贷款体现的是对经济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当前,一方面应从金融制度入手,以政策倾斜为先导,引入市场机制,构筑金融支持服务组织平台,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另一方面,银行业要有保有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自身资源配置功能,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银行在实现自身利益和持续经营的同时,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