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金融机构近来作出了积极努力,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为了全面反映银行业在调整信贷结构方面作出的努力,帮助人们了解信贷政策走向,本报从今天开始推出“调整信贷结构 促进经济发展”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保证符合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贷款及时落实到位。”这一信贷政策对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8年11月,为了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提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提出了扩大投资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这些措施涉及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环境保护、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多个方面。为加快这些重点领域的建设,从去年四季度到2010年底,中央财政拟新增投资1.18万亿元,加上地方和社会投资总规模共约4万亿元。
中央还明确要求,要优先考虑已有规划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工程进度,同时抓紧启动一批新的建设项目,办成一些群众期盼、对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关系重大的大事。近几个月来,落实新增中央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已经成为各地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不仅对拉动经济增长产生了重要作用,还进一步推动了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了民生。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4万亿元的投资来源,除新增中央财政投资1.18万亿元外,其余部分将通过地方政府投资、企业投资、银行贷款及其他社会投资等方式筹集。为了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筹措配套资金和项目资本金,财政部开始陆续代理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银行发放了部分期限较长、利率较低的特种贷款用于特定项目建设,地方投融资平台也正在发行部分企业债券。
为了进一步加大信贷对中央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央行与银监会此次联合发布的“窗口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央行和银监会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对于中央投资计划内已经启动、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及时安排和足额拨付;对符合中央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密切沟通协商,高效率、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
另外,指导意见还进一步指出,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合理分散信贷风险,为符合条件的大型中央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有效信贷支持。同时,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吸引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
对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创新推出形式多样的银政、银企贷款模式,加大了向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倾斜力度。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共增加4.58万亿元,同比多增3.25万亿元。
在信贷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各地的中央投资项目以及配套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国家统计局新近公布的今年前两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中央项目投资同比增长40.3%,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25.4个百分点;全国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同比增长87.5%,而去年同期是下降2.6%。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说,中央投资项目的投向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到位,我国经济将会走出目前的困境,而且经历严冬的考验后,也将会在下轮经济增长周期中迸发出更大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