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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专家连线
采取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
———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

  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和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人,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一些大型施工企业对农民工的用量很大。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认为,稳定、熟练的农民工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生力军,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外向型加工贸易企业的用工需求减少,农民工就业遇到困难。

  农民工亦工亦农,由于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企业里的农民工队伍呈现出流动性大,技能素质不高,对企业的亲和力不强等特点。而企业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则越来越高,越来越非常需要一支稳定的有技能有责任心的产业工人队伍。这个矛盾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更加凸显出来。

  郑功成教授认为,目前,农民工与真正的产业工人的差异不仅体现在户籍上。作为真正的产业工人,农民工还需要更为完善的社会保障,这是促使其安居乐业、提升社会地位以及获得更多个人发展的重要条件。在使农民工转化成合格的产业工人的过程中,政府、企业、农民工自身,三者需要共同努力来营造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而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良好氛围。这个过程中,企业要负起自己的责任,在对待农民工的问题上要有长远观,积极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

  郑功成教授指出,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依法对农民工的工时、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提供保障,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其次,企业不能短视,把农民工流动性强作为借口,而应尽可能把自己的劳动者变成熟练的、有技术涵养的、稳定的劳动者。第三,企业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农民工。他同时指出,企业的发展与农民工自身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农民工自身也应当结合企业的情况努力谋求自身的发展。  

  要使农民工转化成合格的产业工人,应该营造有利于平等就业的制度环境,并应努力创造和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

  郑功成教授认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地政府还要加强对已经就业的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恪守诚信和道德,鼓励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少解雇农民工。并要防止个别企业利用农民工就业难的时机,损害农民工的利益。

  此外,要大规模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以适应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文/本报记者 亢 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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