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开罗电 记者朱国才报道:据突尼斯国家节能局局长莫尼尔近日透露,突尼斯政府已从2008年起执行了一个为期4年的全国节能计划,旨在到2011年实现全国节约能源20%的目标。
莫尼尔表示,按照这项计划,在这4年中,全国每年将减少能耗5%。该项计划规定,每年的4月6日至5月6日为全国节能月,在这个期间,政府将在全国推销35万只节能灯泡。为了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突尼斯政府在许多地方设立了醒目的节能标识。突尼斯还从国家立法层面修改了有关法律,鼓励企业通过可再生能源来进行电力生产。此外,突尼斯政府还将在今年年底举行一个关于风力发电、实现绿色排放的大型会议。突尼斯国家节能局成立于1985年,成立这个机构的宗旨是完成国家制订的节能和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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