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自去年年底全总提出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后,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共同约定行动”。一些地方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中小民营企业也纷纷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其中,河北省已经有1.6万余家企业作出尽量不裁员、不减薪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承诺。今天上午,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指出,“共同约定行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得到了企业与广大职工的认可和积极响应,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了及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生存发展和职工权益实现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工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全总在去年年底对工会与企业、职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做出部署,希望通过这个活动,一方面督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裁员、不减薪,稳定工作岗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利用开工不足的间歇加强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企业竞争力贡献力量。
张建国说,“共同约定行动”尽管时间不长,却显现出明显的效果:凝聚了企业与职工共谋发展的合力、增强了相互依存的共识;促进了企业稳定工作岗位、保证职工收入,促进了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通过加强培训提高了职工素质,促进了企业完善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在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中,各地工会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如依托三方机制,广泛借力推动;精心组织,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力求双方共赢等。下一步,全总将进一步加大推动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实化约定内容,着力提高“共同约定行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