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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09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共同印发通知要求
今年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任意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近日共同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所有城市今年必须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通知》对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2009年全国所有城市必须启动实施这项工作。目前尚未启动这项工作的城市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未启动城市原则上要在第二季度启动实施,参保率要达到50%以上。已经启动实施的试点城市要加大扩面力度,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

  《通知》强调要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科学设计和调整实施方案;要切实落实好城镇居民参保的财政补助政策,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市县的补助力度;要继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大投入,帮助解决困难城镇居民缴费困难问题;要结合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适当调整基金支付政策,探索建立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做好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间转移时的医疗保险关系和待遇等的衔接;要着眼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地级统筹,研究科学合理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医疗保险技术标准体系;要立足便民利民,强化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经办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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