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今天,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开展风险自查的通知》,决定在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开展风险自查。
《通知》要求各集团公司将此次风险自查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从偿付能力、财务状况、公司治理、重大投资、集团管控等九个方面逐项排查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后上报保监会。
目前,我国保险业共有八家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保监会介绍,截至去年底,上述八家集团公司合并总资产总计为25957.46亿元,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77.67%;集团公司合并净资产总计为2297.74亿元,占保险公司净资产的81.85%;去年8家集团公司合并原保费收入总计为7481.35亿元,占行业原保费收入的76.46%。8家集团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原保费收入,均占全部保险公司的四分之三强,对行业发展起着主导作用。 保监会表示,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保险公司的发展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与普通保险公司相比,集团公司经营范围较广、管理链条较长、股权关系较为复杂,容易产生不当关联交易、资本重复计算、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风险识别和管理的难度更大。在此情况下,全面了解集团公司的风险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十分必要。此前保监会已分别对产、寿险公司的风险进行过排查和研究,对集团公司境外投资等专项风险也建立了报告制度。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
保险公司要增强适应形势变化的能力
本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部分保险公司调研时指出,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保险公司关键是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适应。要坚持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的方向不动摇,按照“五个努力做到”的要求,不断增强保险企业的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是重视偿付能力管理,努力做到资本充足。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要通过增资扩股、优化业务结构、加强分保等途径,尽快提高偿付能力水平。二是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努力做到内控严密。三是坚持防范风险不放松,努力做到运营安全。四是积极推进产品服务创新,努力做到服务优良。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服务。结合医疗体制改革,规范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五是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努力做到效益良好。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在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相互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