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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4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险监管及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出台

  本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为提高保险监管人员和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规范保险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和保险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更好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施行《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准则》针对目前保险行业人员队伍方面存在的不足,分别对监管人员和经营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出倡导性和禁止性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保险监管人员和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规范保险监管人员和保险从业人员职业行为,促进全行业的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比如在《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中,保监会要求保险监管人员要“统一执法尺度,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对待保险市场主体”,“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保险机构的商业秘密”等。《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分为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保险销售理赔和客户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据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抓紧制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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