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经济数据解读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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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09年4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
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天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将达11.4万人,就业难度加大。为此,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原则通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扩大毕业生见习规模,扩大公益岗位,鼓励到基层和边远地区工作等多项政策措施,从多方面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天津将坚持把新建项目和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载体。按要求,新建项目立项时须安排一定用工,签订用工意向协议;新建项目开工时须制订培训计划,提前开展专业培训;新建项目竣工时须及时安排用工,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鼓励自主创业。天津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和鼓励有创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学成创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放宽学籍管理,在校生自主创业的,两年内保留学籍。

  扩大就业见习。今年见习基地总量将增加到1000家,见习基地容量扩展的同时,安排3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3个月至12个月的见习。

  组织开展创业实训。天津将认定一批有条件的企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训基地进行3个月至6个月的创业实训,增强创办企业的能力。实训期间享受相应的补贴。

  扩大公益就业岗位。天津每个街道、乡镇、村将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公益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选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和就业等公益工作。

  鼓励到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工作。天津将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招募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鼓励继续学习深造。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1000人以上;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增加15%以上;适当扩大成人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招生规模,鼓励专科(高职)毕业生到成人院校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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