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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启动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薛志伟从交通运输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联合召开的视频会议上获悉:全国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正式启动。该活动将以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为重点,覆盖出租车数量超过100辆的县级城市和乡镇,重点开展适应出租汽车行业特点的科学管理实践活动、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活动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活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透露,各地要在今年国庆节前以城市为单位,表彰推出一批文明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驾驶员,为他们登报明示,挂牌戴星。年底前以省为单位推出表彰一批文明示范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驾驶员标兵,进行广泛宣传和奖励,为在活动总结中推出表彰全国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做好充分准备。

  同时,各地要制定严格的经营行为规范和文明服务标准,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将创建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广开渠道,引入社会监督,注重过程效果。把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把评选表彰结果作为经营权配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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