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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更加准确地体现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深交所实行债券净价交易
□ 本报记者 贾 伟

  本报讯 记者贾伟、实习生吴晨报道:为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深交所今年3月30日起对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债等4类债券实施净价交易。

  所谓净价交易,是指在债券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深交所3月25日向各券商等会员发出的通知称,实行净价交易方式后,所有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的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均按净价交易方式进行报盘和交易。上述4类债券在发行期间,如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分销方式发行,该所交易系统仍按全价模式进行揭示、报盘、交易,不计算和揭示净价交易模式下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债券净价交易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什么是债券净价交易?

  答:净价交易是指在债券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问:深交所哪些债券品种实行债券净价交易?

  答:深交所国债已于2002年实行净价交易,此次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实行净价交易,但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未来拟上市的可交换债券由于债券中混合了转股或换股权利,仍将实行全价交易。

  问:为什么要实行净价交易?

  答:在债券净价交易模式下,债券交易价格不含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债券净价交易也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做法。

  问:债券实行净价交易,结算价格如何计算?

  答:在债券净价交易模式下,按净价价格进行申报和交易,但结算价格仍是全价计算,即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问:如何计算应计利息额?

  答: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其中,国债和企业债券的计息天数为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公司债券的计息天数为付息起息日至交收日的前一自然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

  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电脑系统按默认位数全额计算。交割单应计利息总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问:债券实行净价交易,行情显示有何变化?

  答: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后,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将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每百元应计利息额。

  需要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实行净价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09年3月30日,这几个债券品种因从全价交易模式改为净价交易模式,行情显示将会出现变化,债券全价会进行分拆成净价和每百元应计利息,将会在K线图上出现一个向下的跳空缺口。

  问:债券在上网发行期间也按照净价模式进行认购和结算吗?

  答: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品种,当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时,将仍按全价模式进行揭示、报盘、交易及结算,不计算和揭示净价交易模式下的应计利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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