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单超哲、通讯员刘慧从大连市民政局获悉:辽宁省大连市今年将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后根据物价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城乡低保标准每年都将有所提高。今年从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32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2400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今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将从15.6万人增加到17.4万人。预计今年全市共需投入城乡低保资金3.25亿元。其中,市以上财政需投入2.19亿元,比上年增加4770万元,增幅达27.6%,再创大连市城乡低保投入的历史新高。
新出台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维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等内容,以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宏观经济指标为基本测算依据。同时,在每年按上年人均消费支出测算当年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标准,适时启动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物价补贴机制。当CPI涨幅回落到标准内时,停止发放补贴,从而形成对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动态保障机制。
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打破了对比估算的测算方式,改变了临时动议的工作方法,把与城乡居民生活关联度高、影响直接的人均消费支出作为测算低保标准的基本依据,依据权威统计部门提供的专业数据进行测算,把低保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真正落到了实处。同时,坚持城乡统筹、均等发展的要求,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的同步测算、同步调整,从源头上、机制上和整体上保证了低保标准调整的科学性、公开性。
今后每年4月,大连市都将根据物价变化情况,提高低保标准。具体做法是,每年第一季度,按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公布的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的一定比例,测定并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政府发布执行。年内,发生物价变动较大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的情况时,及时发放物价补贴,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共享惠民富市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