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文化产业”周刊主笔曲晓燕:文化产业缺钱,文化企业融资难,是多年来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一方面,我国文化产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小企业居多,盈利能力不强,自身积累有限,融资就成为促进其进一步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文化企业的资产以无形资产为主,缺乏可用于银行贷款的可担保的固定资产,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另一方面,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为文化企业或者项目提供贷款,是一个全新的业务领域,缺乏可依据的经验和风险评估体系,而且向中小企业放贷,会增加银行的成本,并不符合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初衷。
这种情况就要求银行和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存在,由第三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信息,推动银企之间的合作。就我国目前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由政府部门出面作为第三方,提供有关信息,并搭建合作平台是可行的。
政府部门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正如文化部部长蔡武在签约仪式上说的“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文化部立足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并借助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投融资优势,解决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融资困难的重大举措,也是文化部转变政府行政职能、增强服务意识的切实行动。”
据了解,文化部将在这一协议的基础上,组织全国各地文化行政部门积极推荐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组织专家对在国际文化市场上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评审,作为扶持培育的重点对象推荐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近年来,文化部曾多次就优秀文化企业和项目组织过评选活动。这些活动大都是企业通过地方文化行政部门进行申报,政府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进行评选,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具有相当的权威性。更为重要的是,与艺术作品的评选运作不同,企业或项目的市场表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因此,这些企业和项目的有关数据完全可以成为银行是否贷款的重要参考信息。
另一方面,对于银行而言,给文化企业提供贷款是一项创新业务,需要有长时间的经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