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力报道:面对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严峻就业形势,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管齐下,把原来确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的工作目标调整为4.2%,全力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去年11月初,内蒙古自治区就建立了企业停产裁员报告制度、返乡农民工情况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为了给企业减负担、保岗位,自治区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缓交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费(期限不超过6个月),阶段性降低除养老保险之外的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困难企业稳定岗位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对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给予补贴。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至100%范围内自主选择。
狠抓教育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自治区要求职业院校、中介机构面向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班形式,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以及城乡新成长的劳动力开展短期就业培训,全年将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20万人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全年将组织开展创业培训1.5万人以上。做好农村牧区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从今年起,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农村牧区劳动力“零转移”家庭至少一人转移就业。
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开辟创业的“绿色通道”,自治区出台了鼓励全民创业的14条扶持政策,对创业者放宽市场准入,实施税费减免,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提高培训补贴。制定了5项服务措施,为创业者强化项目咨询,解决创业场地。财政部门今年专门拿出1亿元建立创业发展资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最近联合区直机关工委提出倡议,号召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志愿参与创业援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