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李力 刘瑾报道: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深入开展重点治理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
《意见》提出,将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市)纳入全国重点监控范围,实行综合治理。对当年未达到治理目标的,继续实施监控,直到农民满意为止。各省(区、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典型县(市)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
《意见》还提出,各省(区、市)对向合作社收费情况要进行全面调查。属于乱收费的项目坚决取消,过高的收费标准坚决降低。治理向村集体的各种摊派集资,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的经费缺口以各种名义向村集体转嫁或集资。
《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对修建通村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和截留、抵扣、挪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