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完善耕地储备制度,全面实行先补后占。各级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补充耕地储备库,先行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实现耕地先补后占。
通知要求,所有依法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含授权的城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在省(区、市)或市、县报批用地前,必须先行完成补充耕地,做到先补后占。
通知强调,各级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根据耕地后备资源状况,立足于区域内补充耕地自求平衡。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对补充耕地能力不足的或落实不好的,相应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计划指标,通过以补定占,形成耕地占补平衡倒逼机制。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将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补充耕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管理有关要求,利用自筹资金或结合生产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补充耕地。
通知同时强调,要强化项目管理,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都应严格按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要求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