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王玲报道: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辖区饮用水水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在全国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基础上,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的污染源,加强对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冶炼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风险源名录,从源头控制隐患。
———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配合交通及海事部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
———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针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水源,要加密跨界断面水质及污染特征因子监测频次,及时了解水质变化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基础工作。
———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