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陈郁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全总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支持工会开展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共同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就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搞好就业服务、做好返乡和进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与当地工会帮扶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实现就业信息联网,并把“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的职业培训措施列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工会所属培训机构,要及时给予资质认定,按规定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补贴。
《通知》强调,要支持和指导工会参与推行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