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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3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
时效更加及时 分类更加细化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今天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数据,这是财政部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预算草案的第一时间将其向社会公开。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胡静林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继日前《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向社会公布后,此次在财政部网站公布的是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2009年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2009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以及2009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据悉,此前2000年到2007年的全国财政收支预算、决算数据均在《中国财政年鉴》中出现,2008年财政部首次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03年至2007年的全国财政决算数据,但在时效上明显滞后。

  从此次公布的4张预算表内容看,公众可以从中了解到中央财政收入来自哪里,支出是如何安排的,尤其是有关民生的各项支出情况,打破了此前只列举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等大类支出数字的传统,在分类上更加细化。

  以网站上公布的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内容为例,在第一项“税收收入”中,公布了2009年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诸多税种的预算收入,此外还公布了今年各项非税收入的预算数据。

  “把这些重要数据公开,一方面是为了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中央财政的收支安排,另一方面对我们的工作也是一种促进,有助于在公众监督下更好地执行预算。”胡静林表示,财政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了财政部推行政务公开一系列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公开载体特别是财政部门户网站建设。目前,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2008年仅财政部门户网站主动发布的财政信息就达2万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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