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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3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中共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难点、热点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一年来,共提交提案5056件,其中,大会提案4772件,平时提案284件。经审查,立案4738件,其中,委员提案4452件,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226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5件,有关人民团体提案4件,界别、小组提案51件。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反映情况真实,研究分析深入,所提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体现出政协特色和时代气息。提案经153个承办单位办理,产生了明显成效,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经济建设方面,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控制物价上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问题,委员们纷纷建言,一些提案的建议已体现在国家有关政策和工作中。如:针对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提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农村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金融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有关完善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的提案,财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将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结合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提案,中国保监会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起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草案)》。针对加强国家储备粮监管的提案,国家粮食局提出了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的措施意见。针对支持煤矿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建设的提案,国家发改委把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之一,通过增加相关投资,逐步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

  在政治建设方面,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侨务政策、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等问题,委员们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吸纳。如:根据对造成重大信访事件单位(主要领导)问责提案的建议,中央纪委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印发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针对建立中国特色判例制度的提案,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意见(稿)》。针对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增加侨情项目的提案,国家统计局在试点工作中予以吸纳。针对适度批准非福建籍大陆居民“金马澎”游的提案,国务院台办等部门把有关建议列入大陆方面便利两岸同胞交往五项新政策措施的内容。针对利用奥运契机加强与台湾青少年交流的提案,奥组委等部门通过组织台湾青少年参与志愿者工作、来京观看比赛等方式,增进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和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

  在文化建设方面,围绕教育、科技、文化体制改革以及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委员们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如:针对解决高校贷款问题、促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完善民办教育法制体系等提案,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进行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针对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机制的提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有关工作指导意见,批准设立了44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关于发展我国动漫产业的提案,文化部在相关重点工作、计划安排中予以吸纳。

  在社会建设方面,对灾后恢复重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食品安全、就业、社会保障等诸多民生问题,委员们格外关注,相关提案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如:针对2008年我国出现的特大灾害,委员们在灾害防范、应急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提出了近百件提案,有关部门十分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相关工作。根据有关促进就业、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提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多项意见措施。关于加强对湖北省四湖流域实施血吸虫病防治综合治理的提案,全国政协作为重点提案组织实地调研,贾庆林主席和两位副总理分别对调研报告作出批示,湖北省政府、卫生部、农业部等启动了省部联合防治行动,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加快工作进程。针对依法促进我国无障碍建设的提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共同启动了《无障碍建设条例》制定工作,并已申报国务院立法计划项目。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委员们就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等方面提出的提案,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开阔了思路。如:关于加强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建议,环境保护部积极予以采纳。关于大小兴安岭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提案,国家林业局等进行了重点办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关于政府机构节能的提案,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办理,提案建议已体现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协提案,有关领导同志批示30多次。各承办单位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形势变化快,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统筹兼顾,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等,收到有关救灾赈灾的紧急提案后,建立提案办理应急程序,急事急办,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安部、北京市政府等,健全了领导逐级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办理工作、督办重点提案、审改办理复文。安监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通过多种方式与每一位提案者沟通联系,加强协商。卫生部、全国人大法工委等,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走访民主党派中央,听取意见建议。科技部、水利部等,积极邀请有关部门和提案者进行实地调研,推动重点提案办理落实。

  截至2009年2月20日,99.03%的提案已经办复。从整体办理情况看,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19.74%,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68.46%。对一些前瞻性较强的提案,承办单位深入研究,积极推进办理工作。对一些难以采纳落实的提案,承办单位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说明了情况。为使委员们更多地了解办理情况,本报告选择了六个单位2008年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作为附件,供参阅。

  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使十一届政协的提案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健全办理机制,着力增强办理实效。在提案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坚持分层办理机制,推动整体办理质量的提高。一是加强重点提案促办工作。一年来,围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加快发展内河航运、新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提案,组织开展重点调研5次。中央领导同志对4个调研报告作了批示。围绕促进我国农村信息化服务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提案,召开办理协商会10次。二是加强《重要提案摘报》报送工作。一年来共报送59期,中央领导同志对其中“建立健全我国农业风险管理机制”、“环渤海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等20期作了批示。三是推动承办单位与提案者加强沟通协商。通过组织走访、座谈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提案者全面看待办理成效,增进理解和共识。

  (二)加强知情服务,努力提高提案质量。为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进一步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夯实提案工作基础,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如:向国家有关部委征集工作重点、难点,据此整理出提案选题参考题目,连同优秀提案及办理复文选、提案检索光盘等发送全体委员。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在政协大会前夕向委员们通报工作重点和难点。定期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工作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高质量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广泛交流宣传,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全面总结交流提案工作经验,宣传提案作用。组织召开政协委员、党派团体、承办单位等不同范围的提案工作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讨问题,总结经验。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以及《提案工作通讯》等渠道,与地方政协、承办单位等加强联系交流。通过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有关活动、召开通气会、增加公开提案全文数量等办法,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提案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有待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成效,如何加强平时提案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协专委会和界别在提案工作中的作用等,都要求我们结合实际,统筹谋划,不断改进和提高。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有序地推进提案工作:

  ————狠抓提案质量。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既注重提案数量,更注重提案质量。进一步规范提案审查程序,严把提案质量关。加大公开提案全文的力度,使提案工作既扩大社会影响,又接受社会监督。

  ————注重平时提案。加强平时提案的征集和办理工作。视情将政协会议发言、调研报告等转化为提案。

  ————增强办理实效。加强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加大提案跟踪办理、督促办理力度,推动承办单位之间、承办单位与提案者之间的沟通协商,促进提案的采纳和落实。探索改进提案答复办法,探索改进提案者对办理情况的反馈办法,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协专委会及相关界别的作用,促进提案工作与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增强提案工作合力,切实体现提案工作的全局性,进一步健全提案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适时修改提案工作条例,研究完善提案质量评价标准、重点提案筛选和办理程序等规定,促进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提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查询、提交、交办、办复提案,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各位委员: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人民政协事业前景广阔,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运用提案这一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多建有据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促进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做出更大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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