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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保人知情权将得到更好维护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 记者董磊报道:为了更好地维护投保人的知情权,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增加了规定,要求保险人提供投保单时应当附上合同的格式条款。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2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保险法修订草案的审议结果时表示,在审议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时,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为了使投保人在投保前能够全面了解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以决定是否投保,应要求保险人在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的同时,附上合同的格式条款。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研究,建议草案增加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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