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原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的20%补贴,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以调动市县的积极性。
●确保销售网点备案的速度和质量,建立了“日调度、日公布”的网站备案调度制度,通过经贸委的门户网站,对各市的网点备案情况一天一公布。
●山东省财政厅在较短时间内将国家及省级配套资金足额预拨到县,要求各财政所对农户补贴申报实行一周一报制度,确保申请受理后山东省内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
●建立了“一周一调度”的数据信息调度制度,对企业的供货、到货、实际销售和网点备案等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分析。
●建立了举报、投诉、办理、反馈机制,形成了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主管部门三者间的工作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