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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一步规范
严禁误导销售与不当宣传

  本报北京2月24日讯 记者赵晓强报道:银监会近日发布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要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严禁误导销售与不当宣传,根据投资性保险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以及对保险公司持证销售人员进入银行营业区域提出管理要求。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不断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得到快速发展,银行已成为保险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之一。为促进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发展,银监会在调查和研究基础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一步加以规范:建立尽职调查和后评价制度,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商业银行应合理授权不同层级营业网点代销产品的业务种类,对具有投资性的保险产品应在设有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以上层级(含)网点进行销售;规范销售行为,严禁误导销售与不当宣传;对购买投资性保险产品的客户,应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制度对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进入银行营业区域提出管理要求,银行应确定专门机构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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