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国资委:
向五大中央电企注资126.7亿元

  本报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李予阳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去年国资委向遭受低温雨雪冰冻和汶川地震灾害地区的五大中央电力企业注资126.7亿元人民币,以帮助企业灾后恢复生产。

  据了解,2008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国务院批准,并下达至相关中央企业执行。考虑到中央电力企业在低温雨雪冰冻和汶川地震自然灾害中损失较重,并承担了抢修电力基础设施和恢复电力供应的重要任务,为抢险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国务院有关灾后重建文件精神,国资委在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向部分中央电力企业提供了126.7亿元灾后重建资本性支出。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除此之外,2008年国资委未向中央电力企业安排其他注资事宜。

  据介绍,这126.7亿元包括向国家电网公司注资87.3亿元、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注资33.4亿元、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注资2.5亿元、向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注资2.5亿元、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注资1亿元,以上合计126.7亿元,主要用于受灾地区中央电力企业恢复生产。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