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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2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检查组赴各地督查“五个严禁”

  本报北京2月17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为推进地方人民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五个严禁”规定的严格执行,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于17日派出检查督导组陆续赶赴各地法院开展检查。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16日下发了《关于检查督导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的通知》,并立即组派五个检查督导组,首批分赴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重庆、新疆等9个省区市各级人民法院进行检查督导。  

  据了解,检查督导的具体内容包括:法院干警学习和掌握“五个严禁”的实际状况,各级人民法院是否在辖区内公布了违反“五个严禁”的举报电话及其畅通状态,向人民群众宣传“五个严禁”规定及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受理群众举报的具体情况,重点是查办违反“五个严禁”案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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