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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下发通知
明确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 (记者雷敏) 商务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中央财政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

  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通知》明确,2009年中央财政将增加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年度要继续加大投入。采取以奖代补和贴息方式,调动地方和社会投入积极性,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和城市服务体系发展。

  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以下内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

  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以下内容:“双进工程”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早餐示范工程建设;应急商品商业代储体系建设;二手车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升级改造。

  此外,中央财政将设立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发展。

  同时,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扶持,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范围,促进汽车更新换代。

  《通知》指出,财政部、商务部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各地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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