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日前提出,今年要以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要进一步向13个粮食主产省份倾斜,项目安排要进一步向13个粮食主产省份集中。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提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土地治理项目投入的比重,确保达到75%以上,重点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除少数生态建设任务较重的省(区、市)外,其他各省(区、市)安排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财政投资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总投资的90%。同时,将改造中低产田项目亩投入标准在2008年的基础上再提高20%,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修建小微型抗旱水源工程,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从2009年开始,不再安排中央财政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资金,取消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有偿投入,采取财政资金无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同时,进一步增加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投入,积极争取将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投入列入2009年增发国债扶持范围,适当扩大“地方先投入资金建设,中央后拨付补助资金”试点,加快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步伐,为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更为可靠的外部水利灌排条件。从2009年开始,部门项目由中央有关部门农发机构组织评估、审定,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确认,项目实施计划由国家农发办与中央有关部门联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