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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去年央企效能监察挽回经济损失14.7亿元

  本报北京2月8日讯 记者李予阳 亢舒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来自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统计显示,2008年,中央企业二级以上单位效能监察立项2.1万项,挽回经济损失14.7亿元。

  在效能监察中,中央企业共避免经济损失38.5亿元,节约资金71.5亿元。

  效能监察体现了不同行业的特点。中电投集团以节能减排,南航集团以增收节支及海外业务,中国铁建、机械科研总院等以成本控制,中交集团等企业以开展境外经营管理为重点选题立项。中国二重、东方电气集团等开展抗震救灾物资资金使用情况的效能监察。

  在日前举行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一年来,国资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动中央企业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企业总体战略规划,一个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惩防体系已经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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