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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初步形成低保标准与补助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

  据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记者卫敏丽) 记者5日从民政部获悉,2008年我国以城乡低保为基本内容的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先后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初步形成了低保标准与补助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

  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城市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5.3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为141元;全国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3元,月人均补助为49元。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1111.1万户、2334.6万城市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38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全国农村低保对象1966.5万户、4284.3万人,正向应保尽保目标迈进,全年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22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5%。

  此外,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落实,初步实现应保尽保。全年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7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7%。

  与此同时,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从试点探索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截至2008年底,城市医疗救助共救助513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6.2%,全年累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2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农村医疗救助共救助948.1万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786.1万人次,全年累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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