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4下一版 2009年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二月一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

  本报北京2月5日讯 记者孙勇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9年2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到15%。

  据悉,此次调整涉及3325个税号,将加快振兴纺织工业,推进中国纺织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纺织工业和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会议认为,纺织工业是中国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要加大对纺织工业的财税金融支持,明确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此外对基本面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