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 琳从节能监察制度研讨会上获悉:为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改委已起草完成《节能监察办法》(征求意见稿),此举对建立协调、高效、规范的节能制度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已有23个省级节能监察机构,部分地、市也设立了节能监察机构。现有的节能监察机构为贯彻实施节能法律法规和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节能约束政策由于缺少监督和检查,在执行中落实不够,需要加大监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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