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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警森林部队:做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卫士”

  本报讯 通讯员张云生报道:武警森林部队2008年坚持把防火灭火摆在中心位置,通过扎实抓好野外化、模拟化训练,加大装备和重点林区通信网建设,实施跨区协防灭火,完成中心任务能力明显提升。全年出动兵力158000余人次,参加防火执勤1938次,扑救森林火灾376起。

  据武警森林部队政委王长河少将介绍,2008年6月26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武警福建、甘肃森林总队和森林指挥部机动支队分别成立。全部队抽组选调官兵1790名,配发装备器材25800余件,选定营房坐落36处,增编组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森林部队已驻守13个省区市,履行着保护全国1.6亿公顷森林草原的执勤和森林防火灭火任务,守护着86%的国土面积的生态安全。

  从国家林业局获悉,2008年,我国林业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49%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林业自然保护区达2006处,占国土面积的12.8%,90%的陆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林业总产值预计可达1.33万亿元,同比增长6.08%,进出口贸易额有望突破700亿美元。

  王长河表示,森林武警部队2009年将认真贯彻新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努力把森林部队建设成为具备快速集群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能力、同时协同完成多点多样化任务能力的防火灭火专业力量、保卫森林资源配属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预备力量,圆满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赋予的各项任务。

  组建于1984年的武警森林部队,为保护我国森林生态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国家林业局、武警总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仅1999年领导管理体制调整以来,部队就扑灭森林草原火灾3500余起,林政执勤23000多次,巡护50余万公里,成为我国保护森林资源、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力军,被誉为“绿色卫士”。先后有11个单位和4名个人分别被武警部队授予荣誉称号,有5个单位和51名个人荣立一等功,内蒙古森林总队兴安盟支队原支队长王立伟、吉林森林总队原参谋长安国善、内蒙古森林总队大兴安岭支队原支队长陶谦分别被评为第四、七、十届“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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