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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资委三大措施促央企防控经营风险

  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樊曦)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表示,在对中央企业的业绩考核中,国资委将采取三大措施力促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黄淑和表示,中央企业的业绩考核要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强风险防范。一是对资产负债率高、投资冲动强的企业,国资委将按照不同行业和不同标准,增加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合理控制投资规模,有效降低负债水平。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将适当降低负债水平纳入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对资金紧张、集团控制力较弱的企业,国资委将适当增加现金流考核指标,引导企业规避财务风险,增强集团管控能力。三是对成本费用上升过快的企业,国资委将加大相关指标的考核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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