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如何看待金融衍生商品的作用以及如何保护金融衍生商品消费者的权益已成为韩国政府和民众非常关注的话题。
2008年下半年,一种名叫“KIKO”的金融衍生商品给韩国中小企业带来了沉重打击。“KIKO”实际上是一种汇率期权商品,即企业为对冲由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而从银行购买的一种期权,其特征是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约定汇率在一定范围内波动时,企业始终可以按某种固定汇率向银行出售美元。2007年在韩元不断升值的情况下很多出口型中小企业纷纷购买了这种商品。但是进入2008年特别是9月以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韩元大幅贬值,致使购买“KIKO”的中小企业几乎遭受了“灭顶之灾”。据韩国金融监督院的统计,加入“KIKO”的韩国企业共有487家,截至2008年10月底,合同余额为52亿美元,损失近25亿美元。一些中小企业由于顶不住“KIKO”亏空压力,在营业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被迫提交了破产申请。
“KIKO”案例在韩国引起震动。韩国政府为避免中小企业大量倒闭而采取了紧急救援措施。国会也针对此案举行了听证会,听证的结果表明,多数企业对于金融衍生商品的复杂性和风险性知之甚少,在盲目的情况下加入了“KIKO”。
目前,许多加入“KIKO”的中小企业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围绕“KIKO”的纠纷仍在继续。除此之外,韩国金融监管部门近期接到的其他有关金融衍生商品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如何保护此类商品消费者的权益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韩国金融监督院正在制订一系列措施以加强对金融衍生商品的监管。
2009年1月6日,该院出台了一项细则规定,要求所有银行和金融公司在基金商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规定要求销售职员必须向投资者提供由本人署名的投资说明书,投资说明书的上端要标明此商品的风险等级(共分5个等级),对于1级风险商品(衍生基金等)必须另外标注风险警告字样。金融监督院称,此举主要目的是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预防并减少该领域的相关纠纷。据悉,其他措施仍在制订之中。
韩国央行日前在有关报告中称,尽管目前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衍生商品交易面临萎缩,但韩国市场仍处于“发育期”,衍生商品的有关交易仍将继续增长。